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库服务办法
2020-09-14 21:40:18
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库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人才中心”)共建全国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库,对企业财务管理人才提供持续性评价培养和规范化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库的宗旨:围绕企业财务管理职业经理人人才培养,从出资人与市场认可、能力培养两个方面,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一套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识别、培养、评价、流动的动态服务,为处在不同职业阶段的财务管理人员成为职业经理人铺设成才通道。
第三条
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及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制定《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评价办法》,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凡经过评价的人才,均纳入人才库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人才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人才评价、能力提升、人才流动、诚信档案等。
第五条
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是企业财务管理全国唯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才库建设运营、人才评价、能力提升服务;全国人才中心是参与制定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建设的职能机构,负责人才库管理、人才流动、诚信档案服务。
第六条
人才库坚持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原则,为企业财务管理人才提供持续性服务,促进各类企业财务管理人才价值实现。
第二章 评价晋级服务
第七条
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设立中国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人才评价工作。
第八条
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评价对象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者、董事长、总经理等财务管理相关人员,经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通过后,进入全国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库,并推荐加入全国人才中心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第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业道德、职业水平、职业能力并重;
(二)个人持续性学习与企业价值创造结合;
(三)企业评价与协会考评并举。
第十条
入库的企业财务管理人才,根据个人需要、按照自愿原则提出书面晋级申请,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价原则,主要从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者予以晋级。
第三章 能力提升服务
第十一条
能力提升服务旨在通过持续性的在线学习或线下培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十二条
在线学习的课程分为晋级课程和非晋级课程两类。晋级课程是企业财务管理人才晋级考核的培训课程;非晋级课程是不计入企业财务管理人才晋级考核的学习课程。
晋级课程和非晋级课程的划分,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人才可以根据企业和个人需求,自愿选择学习课程。
第十四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人才库提供相关培训学习课程,但提供的培训课程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四章 人才流动服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指通过人才库为企业及财务管理人才提供招聘、求职、兼职等服务。
第十六条
个人通过人才库发布和搜索人才需求等相关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人才库招聘所需的财务管理人才。
第十七条
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经全国人才中心审查同意,可进人才库开展人才招聘服务。
第五章 诚信档案服务
第十八条
诚信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财务管理人才的教育与工作经历、单位、职务、职称、资质、证书及诚信记录等,每个入库人才必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建立终生人才诚信档案。
第十九条
每个进入人才库的人才,都要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个人对提供诚信档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将取消人才库入库资格,记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第二十一条
人才库可以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诚信档案服务。
经个人申请,人才库可为其出具个人诚信证明;经单位申请,人才库可为其出具人才诚信证明。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全国人才中心负责解释。